不服输!SFFA对哈佛亚裔歧视案提出上诉,这次的结果会如何?

最新消息 2020-03-05 10:06:00

 代表亚裔美国学生公平录取的组织(Students For Fair Admissions,以下简称SFFA)2月18日就联邦地区法院去年10月份关于哈佛大学歧视案的裁决提起上诉!

 

该裁决称哈佛大学并没有故意歧视亚裔美国申请人,再次对最高法院数十年来支持大学在招生过程中采取种族意识录取的裁决发起了挑战。

 

 

4个半月前,联邦法官艾莉森 · 布罗斯(Allison D. Burroughs)裁定,尽管哈佛的录取制度“不完美”,但仍符合法律标准,即确保录取过程中不受种族偏见或刻板印象的影响。

 

SFFA当天向联邦第一巡回上诉法院提交文件,抓住了艾莉森·布罗斯自身对哈佛录取程序的批评,指责原讼庭轻易地将疑点利益全归于被告哈佛。

 

“在每一个关键时刻,原讼庭都对哈佛做出了无罪推定——但它仍不能确定哈佛对待亚裔美国人是否公平。”SFFA在开庭陈述中写道。

 

原告称,在裁决中法官承认原告提交的分析报告,可以用来证明该校招生系统中可能存在对亚裔美国申请人的“隐性”或无意识的偏见。但法官表示,“不会仅仅因为可以做得更好,就废除一个符合宪法规定的非常好的招生计划”。

 

对此,原告敦促上诉法院推翻原讼庭的裁决。他们解释称,原讼庭法官愿意承认某些观点的不确定性,证明有足够的空间让更高一级的法院对裁决提出异议。

 

SFFA随讼书附上10多名遭哈佛拒绝录取的亚裔学生资料。他们在诉讼中称,哈佛有系统地歧视亚裔美国申请人,违反了联邦民权法,惩罚了他们作为一个群体的高成就,而对其他种族和少数族裔给予优待。他们表示,哈佛的录取程序相当于非法的配额制度。

 

哈佛在周二(2月18日)的一份声明中表示,它的录取系统经过精心调整,以产生多样化的录取结果,考量因素不仅包括种族,还包括收入、思想、地域出身和才能。

 

上诉状则认为,原讼庭法官对原告提出的哈佛录取偏见的统计分析给予的重视太少,而对哈佛招生官员的证词给予的信任太多。上诉状称这一行为是“自私的”。

 

SFFA针对北卡罗来纳大学教堂山分校也提起了类似的诉讼,将于今年5月开庭审理。

 

 

 
案件回顾

 

SFFA组织最初于2014年对哈佛提起诉讼,并花了数年时间进行了最终的战斗,以成功获取了成千上万页的哈佛内部录取记录。这项诉讼于2018年秋季开始审判,为期一年后在2019年进行了裁决。

 

这宗案件被看作是一场关于招生模式的平权运动

 

该组织指,哈佛大学使用一个配额系统,或者说一个“种族平衡”的系统来限制学校里的亚裔学生人数,以此来为其他族裔保留一定的名额。

 

这所精英高校在分数相当时,更倾向于接收白人、黑人以及西班牙裔而不是亚裔的申请者。这样的操作违反联邦法律。

 

原告人指出,假如不考虑种族,假如录取时是只考虑学习成绩的话,亚裔学生的录取人数应该比现在多一倍,因为亚裔学生的学术表现相当好。

 

哈佛大学方面表示,他们是通过一个“整体”的策略体系来评估学生,种族只是其中一个很小的考虑因素。该高校指出,他们学校里的亚裔学生人数一直在上升,现在已经占学生总人数的23%。

 

美国地区法官艾莉森·布罗斯(Allison D. Burroughs)最终否定了这一指控,在当地时间2019年10月1日公布的裁决中写道:“法院不会仅仅因为它还可以做得更好,就去废止一个非常良好且符合宪法规定的录取项目。”

 

 

案件最终走向?

 

法律专家称,上诉法院被要求受理此案,并可能要听取口头辩论,案件最终可能会闹上最高法院,整个庭审过程至少还要两年时间。

 

哈佛诉讼案的原告曾得到了特朗普政府的支持。特朗普政府主张公布哈佛的录取文件,并已启动了一项平行的歧视调查。而哈佛得到了其他常青藤盟校的支持,这些学校也使用类似的录取系统,如果原告在最高法院胜诉,这些系统也可能受到威胁。

 

对于我们每一个美本申请者来说,录取是一件有迹可循却又非常主观的玄学事件。我们期望的是,即使在无法保证歧视不再存在的情况下,也要尽可能的实现公平。但现实不一定能如我们所愿,而我们自己能做的,一定是科学规划尽早准备打破壁垒,为心中的一份信念一所梦校甚至是一份职责所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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