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大峥同志1931年2月20日出生,江西南昌人。1955年9月,作为新中国成立后北京医学院公共卫生系第一届毕业生,杨大峥同志分配到天津市传染病医院工作,先后担任住院医师、主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1978年6月,杨大峥同志担任市传染病医院传染科主任,在完成好本职工作的同时,积极关心医院发展,主动为新建传染病医院提供设计方案,并亲自绘制有关设计图纸,医院建筑布局在科学性、实用性等方面获得国内外同行的广泛赞誉。1986年6月,杨大峥同志任市传染病医院副院长,主管医护技业务工作,建立完善医院各项制度,努力提高服务质量,注意解决看病难、住院难等问题,得到广大患者的一致好评。他注重医学科研工作,主持承担的“乙型慢性肝炎治疗”、“肝炎后肝硬化的早期诊断与治疗”等多项市科委“七·五”攻关课题,经专家鉴定均达到国际或国内先进水平。1989年4月,杨大峥同志任市卫生局副局长,主要分管卫生防疫、地方病防治和工业卫生工作。他不辞辛劳,经常深入基层,听取各方面意见,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推动全市公共卫生工作得到较快发展。他注重调查研究,带领有关同志先后制定了关于传染病预防、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管理等多个方面的管理办法。在他的努力推动下,我市传染病发病率在全国总发病率升高的情况下逐年下降,食品卫生状况得到明显改善,全市公共卫生工作迈上了一个新台阶。
杨大峥同志医术精湛、医德高尚,几十年来致力于传染病防治、公共卫生管理、卫生法规实施与监督等工作,为促进我市公共卫生和保障居民健康做出了重要贡献。他首创的毒毛旋花素加中药治疗白喉心肌炎,以及刺参黏多糖治疗慢性乙型肝炎等研究成果,填补了我市医学领域学科研究的空白。在2003年抗击非典期间,作为市卫生局首席技术顾问,对非典的预防和治疗,提出了具有重要参考价值的意见和建议。他医学基础理论扎实,临床经验丰富,多次带领医疗队深入城市乡村为百姓治疗疾患,连续多年担负我市医学院校的传染病学授课任务。任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期间,经过深入调查分析,与其他市人大代表提出了尽快制定《天津市职业病防治条例》的议案,该条例的实施使全市职业病防治工作出现了依法治理的新局面。同时,先后提出并参与制定和审议了6部公共卫生方面地方法规,参与审议了50多部地方性法规,为天津法制建设做出了积极努力。历任中华医学会传染病与寄生虫病学会全国委员会常委、卫生部卫生检疫顾问、天津预防与控制艾滋病专家委员会主委、天津医药卫生对外交流协会副会长、天津红十字会顾问,《健康文摘》主编和《健康周报》总编辑等职,著有《传染病手册》、《白喉》、《最新公共卫生手册》等医学书籍,发表高水平论文30余篇,发明的脊椎穿刺固定器获国家专利。1993年,经国务院批准享受政府特殊津贴,本人被录入卫生部主编的“中国高级医师大全”、中华医学会主编的“中华医学病毒学名人录”,并多次荣获市卫生局科技进步二等奖、市科技成果三等奖。
杨大峥同志1986年9月参加民革,1997年4月当选民革天津市委会主委,1998年5月当选政协天津市第十届委员会副主席。历任第七、八、九届民革中央委员,第七届民革天津市委会副主委,第八届民革天津市委会主委,第九届民革天津市委会名誉主委。担任民革市委会副主委、主委期间,在抓好民革自身建设的同时,团结带领广大民革成员,紧密围绕中心工作,广泛开展调查研究,积极建言献策,为我市改革发展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他和民革成员集体提出的第43届世乒赛组委会应设立医疗卫生部的建议,被组委会采纳,并与市防病中心有关同志共同制定《第43届世乒赛卫生防病工作预案》,有力保障了世乒赛的顺利进行。主持完成的《关于公费医疗、劳保医疗的调查研究》等多项调研报告,被市政府有关部门采纳。担任市政协副主席期间,他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与党同心同德,认真履职尽责,为巩固、发展爱国统一战线,为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为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倾注了大量心血。他有较为广泛的海外关系,积极开展海峡两岸交往,热心参与促进祖国统一工作。在晚年和病重期间,仍然以饱满的政治热情,继续努力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关心我市各项事业发展,关心民革自身建设,直到生命的最后一息。
杨大峥同志是第八届全国政协委员、第九届全国政协常委,天津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委员,第八届、第十一届天津市政协委员。